標題: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 進一步加強全盟消防工作的通知 | |
索引號:01152200/2021-00200 | 發文字號:興署辦字〔2021〕7號 |
發文機構: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 信息分類:4530053 |
概述: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 進一步加強全盟消防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02-01 | 有效性:1 |
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 進一步加強全盟消防工作的通知
來源: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1-02-01 17:38:08 點擊量: 下載本頁
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
進一步加強全盟消防工作的通知
興署辦字〔2021〕7號
各旗縣市人民政府,盟直各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中區直垂直管理單位:
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內蒙古自治區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內政辦發〔2020〕29號,以下簡稱《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內政辦字〔2020〕26號,以下簡稱《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經盟行署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盟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消防安全責任體系
(一)落實政府消防工作責任。各旗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強消防工作組織領導,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定期組織召開政府常務會議、辦公會議或消防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和統籌解決制約消防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專人負責,定期研究消防工作,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組織消防宣傳教育、消防安全檢查,不斷健全規范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按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指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對于無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小區和蘇木鄉鎮街道、社區居委會要組織成立管理機構或者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落實專職人員,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服務。
(二)壓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各級行業部門要認真履行《辦法》有關規定,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相關單位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治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要充分發揮防火安全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協調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教育、民政、衛健、文旅等重點行業部門以及石化、電力等具有行業管理性質的企業,要在本行業系統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開展達標示范創建活動,培養一批標桿單位。
(三)嚴格規范單位消防主體責任。及時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巡查、消防設施維保、消防安全培訓、應急疏散演練、重點單位實體化運行微型消防站等工作,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推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承諾制度,落實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火災事故調查問責等制度,將消防安全重大違法行為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加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力度,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模式。
二、優化社會消防安全環境
(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深化消防安全三年專項整治成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形勢分析研判,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實施精準治理。深入開展“打通生命通道”攻堅行動,公安交管、住建、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大消防車通道占用行為查處力度,2021年底前基本解決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問題。加強火災高風險場所管理,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標準化管理,鼓勵大型商業綜合體等高危單位引入專業消防管理團隊,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法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對尚未整改完畢的重大火災隱患要落實相關行業部門督促整改責任,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確保按時限完成整改。繼續引導養老機構、小旅館、“多合一”等場所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報警裝置。切實做好重大活動、重要節日以及火災高發季節的消防安保工作,確保重要節點消防安全。
(五)強化末端消防安全管理。結合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要求,將消防安全納入“多網合一”綜合網格管理建設內容,探索完善蘇木鄉鎮以下消防監管機制,制定推進計劃,逐年推動落實,提升鄉村整體抗御火災能力。借助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地方項目,融合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探索組建消防志愿者隊伍,在社區和農牧林區開展常態化火災隱患巡查和宣傳教育培訓,拓展末端消防管理。強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管職能,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消防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嘎查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社區)、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六)扎實推進農牧林區消防安全建設。要將消防工作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方案和考核內容,及時研究解決農牧林區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大力推動農牧林區消防力量建設,指導支持嘎查村、農牧場、林場開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工作組織,落實兼職消防管理員。要逐步完善農牧林區消防安全條件,堅持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與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結合實際建立消防隊伍,固定執勤備戰場所,按照“一村一隊一車一栓一泵一牌”的要求配備裝備器材,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撲救火災能力。
(七)實現消防宣傳全覆蓋。有針對性持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消防安全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加強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開放的消防站和中小學校、社區消防宣傳陣地建設,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介和平臺,加大消防公益宣傳和案例警示教育力度,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建立消防公益宣傳機制,將消防安全常識作為入職培訓、在職培訓、換崗培訓必訓內容,定期組織政府領導、行業部門、嘎查村居委會負責人和基層網格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等重點崗位人員日常輪訓,提高行業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
三、夯實消防工作基礎建設
(八)科學編制和嚴格落實城鄉消防規劃。將消防安全納入“十四五”國土空間規劃內容,同步規劃實施,確保消防經費保障、公共消防設施、消防力量和消防裝備等建設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及時編修城鎮消防專項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督促落實。結合鄉村振興戰略,推動開展農村牧區林區消防規劃編制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九)加大消防工作經費投入和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大消防工作經費投入,把當地消防救援機構列入本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建立裝備、滅火物資、餐飲、油料和大型工程機械聯儲聯動為一體的戰勤保障體系。合理規劃建設消防站,盡快補足規劃建設欠賬。加快制定市政消防水源建設和管理辦法,加強消防水源維護保養,確保新建工業園區、開發區等消防水源同步建設到位。積極發展壯大政府和企業專職隊、農村志愿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2022年實現社區“一區一站”、農村牧區“一村一站”。
(十)推動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升級。牢固樹立“全災種”“大應急”理念,建立健全應急、公安、衛生健康、氣象、供水、供電、供氣等多部門滅火救援協作機制,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多部門滅火救援實戰演練,強化應急聯動和資源共享。根據實際需要,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尤其是化工災害事故處置專業隊伍的建設,配齊裝備器材,打造適合區域實情的專業處置力量,建立完善常態化的“三級”組訓體系。各消防救援隊伍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強滅火救援技戰術研究,積極開展專業化訓練和實戰化演練,不斷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及時有效處置各類火災事故。
四、嚴格消防工作考核
(十一)嚴格政府消防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要將消防工作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納入市域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和平安建設等考評范圍,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定期檢查考評。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