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 成立興安盟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 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
索引號:01152200/2021-00317 | 發文字號:興署辦字〔2021〕48號 |
發文機構: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 信息分類:4530053 |
概述: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 成立興安盟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 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1-11-03 | 有效性:1 |
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 成立興安盟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 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來源:興安盟行政公署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1-11-03 09:50:55 點擊量: 下載本頁
各旗縣市人民政府,盟直有關部門: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內政辦發電〔2021〕1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盟工作實際,盟行署決定成立興安盟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組 長:姜天虎 盟委委員、副盟長
副組長:何偉利 盟行署副盟長
劉 敏 盟行署副盟長
成 員:葉 明 盟行署副秘書長
谷立民 盟發改委主任
李 妍 盟財政局局長
紀紅梅 盟工信局局長
王福順 盟住建局局長
宋興鶴 盟市場監管局局長
李曉光 盟交通局局長
宋鴻信 盟信訪局局長
魏大勇 盟發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
紀青錄 盟農墾事業發展中心主任
李肖飛 白城車務段烏蘭浩特北站站長
劉 宇 烏蘭浩特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王曉歡 阿爾山市委副書記、市長
麒 麟 扎賚特旗委副書記、代旗長
王立東 科右前旗委副書記、代旗長
王永佳 突泉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王海英 科右中旗委副書記、代旗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盟發改委,辦公室主任由谷立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大勇同志兼任。辦公室設工作專班,組成人員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
盟發改委、工信局有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主要負責轉辦自治區及盟委行署交辦的工作任務,文件運轉、歸檔,承辦會議及會議記錄,起草信息專報,以及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工作推進組
盟發改委煤炭科、財政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交通局及白城車務段烏蘭浩特北站有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主要負責對各旗縣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具體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對接自治區及錫林郭勒盟、呼倫貝爾市有關部門和供煤企業推進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具體工作,落實盟內煤炭銷售網點,協調做好物流配送、市場銷售、價格監管,以及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督查督導組
盟行署督查室、市場監管局、信訪局有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主要負責對各地、各部門進行督查督導,對各地落實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開展明察暗訪,督導匯總各地、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對督查結果進行通報,在各地、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周調度、對各煤炭銷售網點進行日調度,以及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主要任務及要求
(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作為當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實抓到位,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燒、買得起,讓農牧民溫暖過冬。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統籌調度各旗縣市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情況,并積極對接自治區及錫林郭勒盟、呼倫貝爾市有關部門和供煤企業,全力保障我盟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價格在2020年10月底坑口價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0%,推動供需雙方結對落實具體用煤事項。要全程監督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開展,建立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銷售臺賬,強化跟蹤問效、督查督導,及時跟進監督、嚴肅追責問責。
(三)各旗縣市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主體責任,第一時間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實施方案,組建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負責與盟領導小組對接溝通,及時、準確提供本地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實際情況,落實誠信、可靠的煤炭銷售網點,通暢運輸渠道,堅決打擊倒買倒賣、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督促煤炭銷售網點合理安排銷售煤量,確保農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原則上每戶不少于2噸。
三、其他事項
今后,除盟領導外,其他人員如有變動,由領導小組自行調整,盟行署辦公室不再另行發文。
2021年11月3日